日期:2007年12月19日
为简便教室借用手续,将教室借用办法调整为:
经管学院的教室使用调整仍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总体安排,在研究生教务登记并开具凭证后,到A725实验中心技术支持部办理教室钥匙等的借用手续。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A603, 电话:82337817
实验中心技术支持部 A725, 电话:82317807
经管院办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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