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大兴尊师重教、敬师爱师之风,树立热爱教学、投入教学、教学效果好并获得广泛认可的一线教师典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经管学院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卓越教学奖”的评选。根据学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管学院研究生会根据学院自身情况,以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为基础,制定本推荐办法。
一、评选范围
经管学院在职在岗、并且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成效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至少主讲一门32及以上学时的研究生课程,完整讲授或讲授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且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4.春季课程的任课教师,要求其线上授课质量高、线下答疑互动好。
三、评选程序
(一)时间
本次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评选产生2-3名候选人(秋季、春季必须各有1名),第二轮评选从第一轮确定的候选人中选出1名最终推荐人选。
第一轮评选时间:2020年3月中旬
第二轮评选时间:2020年6月上旬
(二)评选程序
1.为保证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在学校提供的满足至少主讲一门32及以上学时的研究生课程,完整讲授或讲授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且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的教师名单基础上,由经管学院研究生会和学院教务秘书处确认后,形成完整的候选教师名单。
2.第一轮评选采用学生投票的方式,由2019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对授课教师进行投票。学生对每位教师最多可投一票并且必须是该教师所授课程的选课学生,否则投票无效。每位学生至多可投两位教师,不得弃票。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采用“实名投票、匿名上报”的方式,并要求以小班为单位成立2-4人的评选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3.经管学院研究生会统计汇总各教师的得票情况并核实,计算出相应的得票率(得票率=所得票数/选该课程总人数),于3月23日前确定2-3名候选人。
4.6月研会再次组织学生投票,确定最终的1名候选人。若出现平票情形,根据学院教务秘书处的学期末教务系统及课堂评教结果,对候选教师进行再次评价。并将最终评选结果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5.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审核通过后通知取得推荐资格的教师完善相关材料。
6.需提供的推荐材料:
(1)联名推荐函:当年度半数以上选课的研究生联名书写的推荐函,若选课人数超过200人,可为不少于100人的联名推荐函,由院研究生会收集,提交研究生院。联名推荐过程可采用网络系统完成。
(2)推荐信:联名者中的研究生独立完成的5封(含)以上推荐信,用信封密封并经由本人在封口处签字后,由院研究生会收集,提交研究生院。
(三)评审
学院根据申报教师的专业领域,成立5人以上的考评专家小组。考评内容应包括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实施、师德师风、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标准可参考《研究生课程质量评价标准(草案)》,其中课堂教学评价不得少于16学时。学期末由学院会同考评专家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审议并签署评价意见。
(四)公示
最终投票结果和评审结果在经管学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buaasem2020@163.com。
四、推荐名额
最终推荐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任课教师1名。
五、异议与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经管学院研究生会。
经管学院研究生会受理并负责处理各种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