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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北航经管学院研究生十佳”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09-05-15| 点击:

一、活动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本学期5月至6月将面向全院研究生开展经管学院“研究生十佳”评选活动。

二、活动宗旨

学术为本,全面发展

启迪智慧,引领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09年5月——2009年6月

四、评选对象

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五、日程安排

5月15日—5月20日 自主申报阶段

5月21日—5月28日 院(系)初评阶段

5月29日—6月5日 答辩

6月 公示及表彰

申报日期截止到2009年5月20日下午6:00。请将申请表(纸质版)及个人申请材料交到A座714房间。联系电话: 010-82314843

六、评审流程

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申请表》,连同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时交所在院(系)。

2. 程序性检查:辅导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程序性检查,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申请人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视为该申请人放弃参评资格。经过程序性检查并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上报。

3. 院初评:院“十佳研究生”评选委员会根据“北航经济管理学院经管学院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对经过审核的研究生进行初选,推选出20名同学作为院级候选人。

4. 组织评审团对院级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团(10人左右)由三部分组成:学生代表(30%以上),教师代表,研究生工作干部。候选人每人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根据现场得分进行排名,确定并公布最终的北航经管学院“研究生十佳”获奖人。在此基础上,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北航“研究生十佳”评选。

5. 所有进入终评阶段的候选人均设置奖项。获奖者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申请所需表格及材料

(一)填表须知

论文发表数量

1.所有论文被SCI/SSCI(理工/文科)、EI(理工)、ISTP/ISSHP(理工/文科)、CSCD/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理工/文科)等收录的,只计入确实已经被收录、可以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被检索证明);对于发表在被SCI/SSCIEI等收录的杂志上的文章,还不能确认该文被收录的,应予以注明;

2.SCI/SSCI检索的文章应注明其发表当年的期刊影响因子值(如:IF2005:2.542),作为专家评审参考数据;

3.被接收、待发表的文章必须有正式的接收通知(复印件即可);

4.SCIEI等同时收录时,按最高计入,当会议论文被期刊或书籍收入时,可记入其中一项,不被收入则记入“其它”类;转载文章不能重复计算,严禁一稿多算;

5.国内核心刊物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以上核心期刊如有变动,以发表时的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本作为核查依据。所有已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都必须提供相应的杂志封面、目录和该文首页的复印件(申请人作者姓名下用红笔标注);

6.申请人应保证申请表中论文发表统计的数据和附表的发表论文清单保持一致;否则,取消资格。

专利、专著

1.只记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和导师或副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的专利、专著;

2.所有获奖、专利等成果和成绩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3. 专利必须有授权专利证书,处于公开期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网站检索证明,刚申请专利不计。

(二)注意事项

1.参加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并为主要完成人,需注明是第几完成人;

2.文科类申请人可标注其艺术设计奖、咨询报告等,并注明产生的社会效益;

3.论文类型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

4.选题来源:863、973、国家/重点基金、横向课题等;

5.曾任社会职务可包括申请人所有担任情况,注明是校级还是院(系)级,按照校、院(系)顺序排列;

八、奖项设置

(一)北航经管学院“研究生十佳” 10名

颁发相应奖励及获奖证书。

(二)北航经管学院“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优秀奖”10名左右

颁发相应奖励及获奖证书。

北航经济管理学院经管学院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

(试行)

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加强研究生道德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本学期5月至6月将面向全院研究生开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活动。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

2、积极参加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同时具备现代青年的先进思想观念,勇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是广大进步青年的光辉典范。

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未受留降级等学籍处理。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得过全国或省级科技竞赛奖。

(2)科研能力突出,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省(部)级、校级科技项目者。

(3)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报刊上发表过文章者。

(4)在国际及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已录用)论文的质量及数量居于前列;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项、已获得或申报国家专利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突出,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者。

(6)积极参加研究生硕博论坛。

(7)积极参与创业基地的活动,为重要攻关项目做出显著贡献者。

(8)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或体育等活动并获得过校级奖励者。

6、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发表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者。

(2)参加过国际、全国学术会议并作分组报告者。

(3)科研能力非常突出者。

(4)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5)有其他特别先进典型事迹。

三、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十佳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组成

组长: 刘志新

副组长:贾国柱、杨梅英

成员: 牟晖、刘英、梁娜、张星、董晋、侯玲娟、于晓强、赵振宇

四、评选办法

1、研究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和细则认真填写经管学院“十佳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给研究生工作办。

2、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评选出“十佳研究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根据现场得分进行排名,确定并公布最终的“十佳研究生”。

3、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上报或申请者谎报申请材料,当属行为不端,取消该生申请资格,并不允许补报。

4、经评定委员会讨论,综合院总支、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教务、指导教师、班级评审小组多方构成的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获选名单,然后在获选名单中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北航“十佳研究生”的评选。

五、表彰和奖励

1、“十佳研究生”将由经管学院统一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十佳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对“十佳研究生”获得者,学院将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宣传。

注:本条例未尽事宜及对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归院十佳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北航经管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