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合作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现将申请2010年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合作基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
支持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尤其是国际组织的系列性会议,提高北航在相关学科的国际影响,拓展国际科研合作新平台。
举办学科间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
支持与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举办学科间双边合作研讨会,加强人员交流,创新交流模式,搭建合作平台,培育合作项目。
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
支持青年教师及学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更快融入到国际学术团体之中,了解国际学术动态,扩大学术视野,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鼓励科研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高水平短期外国专家聘请项目
支持聘请在相关学科中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学者来校短期工作,在学校开展合作研究、承担教学任务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拟聘专家须对我校学科发展、实验室建设、课题的研究、人才的培养等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
项目申报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国际合作基金)》,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提出具体的评议意见;
项目申报人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国际合作基金)》一式五份,以书面和电子形式统一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项目、举办学科间双边合作研讨会项目、高水平短期外国专家聘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4月26日,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请于项目执行前3个月申报(赴美项目由于签证的不定性,请尽早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演 杨 82317759 西小楼104
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科间双边合作研讨会项目、高水平短期外国专家聘请项目:
万丽娜 82339376 西小楼101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国际合作基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