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项目 > 本科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在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中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10-31|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北航学生空天报国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两领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正确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校团字〔201921号),经学院团委和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20191031日至116日在我院本科生中开展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学校共下发经济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三好学生名额28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19个,涵盖2016级、2017级全部本科生和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生。1808大班本科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致真书院组织实施。休学、保留学籍和延长学制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根据各年级人数核算,分配方案如下:

 

备注:按人数比例划分,大四年级四舍五入优先分配多余名额。

 

二、时间安排

 

1031日至113日,各班级评选推荐,将名单汇总提至分团委,分团委统一审查、公示并上报校团委。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

 

(二)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采用团支部民主推选和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各单位分团委(团总支)、教务及分党委审核确定。

 

(三)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按要求填写纸质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以大班(高水平运动员班视为一个大班)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

 

(四)学院团委履行审查职能,并会同学院教务及分党委审核确定

 

(五)学校相关部处、各团学组织推荐的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评优名额。

 

(六)每名学生同一学年最多只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不能同时参评,如学生重复上报,则保留校级三好学生荣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作废。

 

(七)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有资格参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表彰奖励

 

(一)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院将大力表彰和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六、工作要求

 

(一)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扬民主,充分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建。

 

(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乎要求规范,直接取消该学生所占指标。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凡在今后一年中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荣誉并在全校公布

 

(三)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四)各项材料应严格认真填写,如材料填写极不认真,视为放弃申请。

 

(五)所有材料请于11318:00前,以大班为单位发至xgb8@buaa.edu.cn,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分成两摞并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交至新主楼A711

 

(六)115日前,学院团委将会同教务部门审定申请材料,并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后,公示名单。

 

 

联 系 人:郭梁

 

联系电话:18141928495      

 

   话:82317838      

 

电子邮箱:xgb8@buaa.edu.cn      

 

  址:新主楼A711      

 

 

 

附件(点击页面“附件”下载):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填写样例

 

 

                                         

 

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