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北航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过讨论,规定被我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有以下几种:
1、学校、学院举办的大型党、团活动,高端论坛,重要比赛等。由辅导员发布消息,每次活动所记志愿者工时不超过2个。
2、经管学院志愿者服务部发布的志愿者活动。按实际情况记录志愿者工时,部分任务按工作量记录志愿者工时,每天所记志愿者工时不超过6个。
3、经管学院研究生会和经英荟组织的活动。组织人员需将策划递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志愿者服务部代为发布消息。按实际情况记录志愿者工时,每天所记志愿者工时不超过6个。
4、北航志愿者协会及校医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根据志愿者证明记录工时,证明上必须有志愿者的学校、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工时数、日期、单位盖章。
5、志愿北京上的志愿者活动。根据网站截图记录志愿者工时(截图2张,1张包含服务时长、服务时间、服务项目以及志愿者编号信息,1张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志愿者编号信息)。
6、其它由国内正规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根据志愿者证明记录工时,证明上必须有志愿者的学校、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工时数、日期、单位盖章。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