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评选要求,现就启动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用于支持部属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奖励对象为部属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团队或个人均可申报,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其中,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二、奖励标准
创新奖学金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奖学金额度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创业奖学金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奖学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4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5、参评依据成果需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获得。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参加各级各类创新竞赛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
B类: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C类:获评北航研究生十佳论文或在国际、国内本领域顶级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D类: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完成人。
2、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竞赛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
B类: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已具备一定规模,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含量较高,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校团委、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科研院、基金会、资产公司、财务处组成,评审采取个人或团队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过程遵循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
1、学院推荐
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附件2)。推荐团队参评时,团队成员均需符合评选条件,并应确定第一成果人,填写申请表。
2、学校评审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委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入选名单,确定奖励等级;学院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特等奖候选人。
五、评审工作安排
1、个人或团队申报
申报奖学金的个人或团队应于1月18日18:00前,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至邮箱buaa107@126.com,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电子版各1份);
(2)参评本科生、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各类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等)电子版。团队参评的应附所有团队成员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等);
(3)邮件名请以“项目+类别+等级+姓名”命名(如“创新奖学金+B类+二等奖+张三”);
(4)逾期未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参评。
2、学校评审
学院将于1月19日提交推荐名单至学校,学校于1月20日完成申报材料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和推荐特等奖答辩名单,并进行公示。
3、工作要求
为保证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顺利开展,申报个人和团队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
六、其他
联 系 人:衣萌
联系电话:82314843
北航经管学院指导办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