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冬季)北航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评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毕业生,以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将获得相关奖励,所获荣誉将记录在个人档案。
为扩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覆盖度,本次优秀毕业生评定范围包括2016年12月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提高到20%,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前10%,颁发证书和奖金),第二批只颁发获奖证书。经管学院评选名额为:第一批10人,第二批10人。
说明:因2016年12月的毕业生应纳入2016届毕业生,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安排,2016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已于2016年7月评选完毕。故本次只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份毕业的2014级硕士生(含MBA,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博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申请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优良,在校期间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热爱所学专业,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秀;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
5. 志愿到西部等艰苦地区和京外国防单位就业者优先考虑。
6. 已签署三方协议,确定就业单位者优先考虑。
评选流程:
(1)请申请人填写附件1的申请表和如下的汇总信息,于2016年11月25日(周五)中午12点前按时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buaa107@126.com。
(2)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价并征求导师的意见,并对学院推荐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学院于11月29日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